
35岁男子因涉嫌暴力盗窃、勒索及传播色情视频,被普林塞乌市警察局抓获归案。嫌犯在其家中被警方逮捕,其作案团伙另有两名成员在逃,警方正全力追捕。
据当地警察局局长介绍,此案源于35岁受害者的报案,案件发生于早前凌晨1时左右,嫌犯与另外两名同伙预先策划了犯罪行动。作案之初,三人在一家酒店预订了一间客房,随后其中一名同伙联系上从事上门按摩工作的受害者,以预约按摩为由将其诱至酒店房间。受害者抵达并进入房间后,该名同伙假装要求按摩,并故意只穿着内裤。
就在受害者准备服务时,嫌犯闯入房间,当场对受害者实施恐吓并动手殴打。随后嫌犯诬陷受害者与同伙意图发生不正当关系,受害者对此予以否认,却遭到三人持续恐吓,并被强迫脱光全身衣物。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受害者被迫服从。
嫌犯趁机拍摄了受害者与同伙的裸照及视频,并以此相要挟,要求受害者支付100万盾,否则就将视频公之于众。因害怕视频泄露,受害者通过DANA应用向团伙转账。但嫌犯等人并未就此罢休,还抢走了受害者的手机,随后与在酒店房间外等候的同伙一同逃离现场。
此次事件给受害者造成了共计800万盾的经济损失,受害者随后向警方报案。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和监控录像分析,成功锁定了包括三名嫌疑人身份。但在警方准备实施抓捕时,三名嫌疑人已逃离楠榜省辖区,抓捕工作一度受阻。
直至近期,警方获得线索得知嫌犯已返回其住所,随即迅速行动将其抓获。经审讯,嫌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此次作案是与另外两名同伙预先策划的。他还交代,从受害者处抢走的手机已在班达楠榜以300万盾的价格当面交易售出,犯罪所得款项已全部用于日常开销。
此外,警方还披露,嫌犯是一名同类犯罪惯犯,曾因类似案件在爪哇岛服刑一年半,此次属于刑满释放后再次作案。目前嫌犯因涉嫌多项罪名被起诉,分别违反《印尼刑法典》:
- 以暴力威胁实施勒索,最高可判处9年监禁
- 威胁恐吓,最高可判处4年监禁
截至目前,警方已明确另外两名在逃嫌疑人的身份,正全力展开追捕工作,同时持续追查被抢走的受害者手机的下落。警察局局长严正呼吁在逃的两名嫌疑人尽快主动自首,否则警方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将其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