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警方刑事调查局网络犯罪侦查处通报一起假冒总检察院电子罚单短信诈骗案,案件背后有中国籍人员远程操控,印尼籍嫌疑人负责在当地执行操作,已正式锁定5名印尼籍嫌犯。警方网络犯罪侦查处长日前在雅加达介绍,该案以冒充印尼总检察院名义发送虚假电子罚单(e-Tilang)短信实施诈骗,5名在印尼境内的嫌疑人均为境外人员的下线执行者,接受中国籍幕后人员指挥。
经查其中三人直接受使用Telegram账号“Lee SK”和“Daisy Qiu”的中国籍人员控制。2025年9月和12月,中国籍嫌疑人先后两次从中国深圳寄送SIM box群发设备到印尼,由中国籍人员出资垫付设备费用,每台价值约400万盾,后续从嫌犯佣金中扣除。目前已确认7台设备,其余仍在调查。
作案模式为中国籍人员远程操控印尼境内的SIM box设备,印尼嫌疑人只需将大量实名SIM卡插入设备,并通过名为“Terminal Vendor System(TVS)”的应用监控发送状态。这套系统单日可发送约3000条钓鱼短信,覆盖大量印尼手机号。该团伙分工明确,一人负责提供账号激活服务,注册Telegram与WhatsApp账号,自2025年2月起与中国籍人员陈某合作。
另一人负责提供数百张使用印尼公民NIK实名登记的SIM卡,其余嫌疑人负责运维设备、执行群发短信。报酬以USDT稳定币按月支付,月薪介于1500~4000 USDT(约2500万~6700万盾),依运营设备数量计算。警方根据加密货币账户流水统计,一人获利约53000 USDT(近8.9亿盾),涉及142笔交易;一人获利约42300 USDT(近7亿盾),114笔交易;一人获利约14100 USDT(近2.35亿盾),61笔交易;一人获利约32700 USDT(近5.3亿盾),43笔交易。上述收益每月定期兑换为印尼盾。目前印尼警方已掌握两名中国籍主使身份,已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红色通缉令,并与中方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物流寄送地址开展联合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