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印尼律师日前公开质疑唐格朗移民局驱逐两名中国公民的程序存在重大违规,他们表示移民局使用印尼语审讯笔录,未为不懂印尼语的当事人提供翻译,签名有效性存疑;当事人更公开表示不认同审讯笔录及相关调查内容。
与此同时当晚在苏加诺-哈达机场第三航站楼执行驱逐程序时,执法人员未出示正式驱逐令或决定就接走当事人,驱逐令是在客户办理完入境手续后才出示的,而且没有提供副本。他们质疑驱逐出境和递解出境的决定是在同一天晚上临时做出的,涉嫌违反移民条例(可补救违规免驱逐条款)。
律师随后向雅加达移民总局提交正式申诉时,在大厅等了两个多小时,更被要求将文件直接交给保安。当法律人权部长路过大厅时,律师向其大声求助却被径直路过无视,最终经多方努力才得以会见移民监督官员。
律师方面提出三项核心投诉,包括审查与驱逐决定过程不透明、采取驱逐行动前缺乏正式的驱逐出境决定书、移民局质量低劣、不友好、不专业的公共服务。律师警告此类行为损害移民机构及印尼的国际形象,呼吁进行官僚体系改革以配合国家发展愿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