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为招商引资给予投资者财政与居住的便利政策

据印尼新闻网5月7日报道,印尼政府已确定并作出决定,共有17个商业部门有权享受到财政和非财政激励措施,上述决定适用于国内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

17个商业部门分别是:

海事和渔业,农业,环境保护和林业,能源和矿产资源业,核能工业,生产业,贸易业,公共工程和民居业,运输业,卫生、医药和食品业,教育文化,旅游,宗教,电信和相关电子交易及其系统,国防与安全,人力,金融。

上述措施是根据印尼投资统筹委员会2021年第4号条例,有关以投资优惠和风险为主的业务许可证服务准则和程序,上述条例于2021年4月1日已获得佐科总统批准,于2021年6月2日才开始生效。

摘自国际日报,有关非财政激励措施事项,根据上述条例的规定载明,上述获得优惠投资家若无当地的居留证,可更改为有限度居留证,或者有限居留证的身份可更改为永久居留证。

据悉,印尼政府提供了7种财政便利,如下:

首先,对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第一,所得税(PPh)设施投资在某些业务领域或某些地域:

第二,企业所得税减免便利;

第三,在某些商业领域和/或经济特区的某些地区进行投资的企业所得税设施减免;

第五,减少在印尼某些研究和发展活动产生的毛收入设施;

第六,在培养和发展以能力为基础的人力资源的框架内,减少从事工作实践活动、学徒和/或学习的毛收入;

第七,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某些业务领域新增投资或扩大业务减少净收入给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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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donesia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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