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芒加莱警方日前披露,一名34岁中国女游客因在拉布安巴焦(位于东努沙登加拉省西芒加莱县)被旅行社欺诈,向当地警方报案。她于2025年6月25日向一家旅行社支付了94万印尼盾(约合总费用940万印尼盾的10%)作为押金,预订了2025年7月29日至31日的两天一夜游船旅行。然而由于旅行社提供的游船与最初约定不符,她决定取消预订,并要求退还押金。不料旅行社以“退款需一个月时间”为由拖延,女游客多次索要无果后,在朋友建议下向警方求助。警方介入调解,联系了37岁的旅行社经营者。经调解,经营者向女游客退还了押金,纠纷和平解决。女游客随后通过其他旅行社完成了旅行,并使用退还的押金在林卡岛的民宿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