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3月31前未完成税务申报,最高处以没收财产的处罚

印尼3月31前未完成税务申报,最高处以没收财产的处罚

据印尼新闻网3月23日报道,印尼税务总局表示,对于尚未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SPT)的人实施制裁,距离2021年3月31日截止日期,不到10天。 据印尼税务总局公共关系负责人尼尔告诉记者,如果他们不报告其年度所得税申报表(SPT),将会受到制裁。 制裁的形式为罚款和没收财产,同时,报告不正确或不完整者,严重者将有牢狱之灾。 对于现今罚款,个人将被罚款10印尼盾,对公司纳税人,将收取100万印尼盾的罚款。 他继续说道,没收财产为最高罚款措施,在没收财产之前,将实施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如果纳税人未清还税款,则自应缴税款之日起7天后发出警告信。 其次,自发出警告信21天后,仍未清还税款,DGT 可以依法向纳税人出具强制执行函. (Surat Paksa)最后,自强制执行函发出2天内仍未清还税款,DGT将强制没收纳税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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