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丹省西朗地方法院对某材料科技公司环境污染案作出判决,该公司中国籍负责人因非法处置含有铯-137(Cs-137)放射性物质的危险有毒废弃物,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万盾。法庭认定被告人罪名成立,该判决相比万丹省高等检察院提出的5年监禁、10亿盾罚金的量刑建议有所减轻。根据判决书,罚金需要在判决生效之后一个月之内缴清,最多可再延期一个月。如果到期拒不缴纳罚金,法院可以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资产用以抵偿债务。倘若查封拍卖之后依旧不足以清偿,未缴罚金将转换为50天监禁。
法庭查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产生危险有毒 B3 废弃物,并且没有依法对危险废弃物开展合规管理处置。
案件的源头为当地居民早前联系该企业的翻译工作人员,希望获取工厂堆积的不锈钢冶炼矿渣与废渣。翻译将诉求上报负责人,其同意无偿把这批废料送出,条件是接收方自行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居民开来卡车,借助工厂内部叉车,分两批次运走大量固体废渣。这批废料被直接运到旧货回收场地,用来当作回填土方材料。法庭指出,该行为严重违法:企业将危险有毒废料,直接交付给没有危险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完全跳过印尼法定危废处置流程。政府部门之后分别在企业厂区以及旧货填埋场地采集土壤样本,交由印尼生物多样性生物技术研究所实验室检测。
检测报告证实,倾倒放射性废渣之后,场地土壤已经发生非常严重的破坏,多项指标全部突破临界阈值。检测数据显示,场地砂土占比达到89.20%,超过80%临界值;黏土占比低于18%临界标准;土壤氧化还原电位大幅下降至200毫伏临界值以下。各类重金属含量出现暴涨:铜含量由原本30.83mg/kg飙升至273.94mg/kg;锌达到1116.04mg/kg,远超170.08mg/kg 正常值;锰含量升高到537.73mg/kg;钙含量也突破正常上限。
综合评估,非法倾倒行为已经造成土壤层、地表岩层、植被多重环境损害,完全达到法定生态环境破坏认定标准。这起案件也给在印尼经营的制造类外资企业敲响警钟。
印尼对放射性、重金属类危险工业废料有严格监管,危险有毒废弃物不能随意无偿转交外部人员,必须交由具备官方资质的机构完成转运、处理。一旦违规处置,企业负责人个人将承担刑事责任。后续案件当事人是否上诉,以及土壤生态修复工作如何推进,仍有待进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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