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长日前正式宣布,将企业年度所得税(PPh第29条)年度纳税申报表申报截止日期,从原定的2026年4月30日延长至2026年5月31日,该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在4月30日税务申报原截止日当天对外公布。他在雅加达中区中等税务服务办公室向媒体说明,当天上午已与财政部长进行专项会商,部长最终批准给予企业纳税人申报期限放宽政策。依据印尼通用税务程序法规,法人企业纳税申报表法定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30日,此次属于官方依规实施的期限延期调整。
此次延期,主要是税务部门收到多家企业纳税人、行业协会及大型企业机构的诉求反馈,综合考量企业申报筹备压力后作出的人性化政策调整。截至4月30日中午十二点,印尼个人与企业纳税申报表累计提交量已达1260万份,完成全年1500万份目标的84%,申报进度整体平稳但仍有大量企业尚未完成填报。税务总局明确,本次出台的宽松政策仅针对纳税申报提交环节,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是否同步放宽期限,官方仍在进一步测算评估当中。税务部门需要结合2026年4月税收收入目标保障情况,审慎研判缴税期限放宽的可行性,后续将另行公布相关安排。
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PPh第21条)的申报与缴税时限不再继续延后,严格按照原定安排于4月30日正式截止。此前个人报税周期已从3月31日首次延期至4月30日,本轮不再追加放宽,个人纳税人须按时完成申报完税。整体来看,印尼税务部门差异化调整纳税时限,一方面体谅企业报税工作负担、给予充足申报缓冲期,保障申报数据完整规范;另一方面坚守个人报税截止节点,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同时兼顾国家税收收入目标平稳达成,体现税收征管的弹性与规范性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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