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电站项目山体滑坡,一中国同胞不幸被埋

据印尼新闻网4月30日报道,北苏门答腊省某发电厂(PLTA)项目地山体滑坡灾害,据称已造成12人失踪,被埋在地下。该项目的十二名失踪人员之一为中国工人。

北苏门答腊省某中资企业沟通和外部事务总监Firman解释,一名中国籍工人失踪。

根据Digtara.com-Suara.com网的报道,被埋的中国工人起初有两名同事(其中一人来自中国)陪同。

在当日(4月29日)大约下午18点10分,他们开了一辆双厢车来检查并记录在16.30发生的洪灾(水深大约50厘米)。

外部事务总监Firman说道,我们怀疑该地点的泥石流会引起山体滑坡,因此需要派人过来检查,以便他们可以准备重型设备来应付。

在检查完毕后,不幸的是,在下午6点20分左右,发生了山体滑坡,袭击了工人们。

在一辆双厢车里,另外一名中国工人看到山体滑坡临近后设法从车里逃生,但不幸的是,另外的工友遭受山体滑坡的袭击。

同时,山体滑坡也席卷了下方的咖啡店,现场技术团队正在寻找在店内被掩埋的受害者。

Firman接着道,直到现在,仍在等待搜救队提供有关搜索工作和现场最新消息。

目前,当地国军和警察也在协助寻找受害者。

在今天早上的搜救中,搜救队方面已卸下重型设备,并准备了几辆救护车待命,此外,还建立一个营救站,由Tapsel县BPBD的人进行控制。

此前有报道称,南塔帕努利南部马兰卡(Marancar)的巴塘托鲁水力发电厂(PLTA)地区发生了山体滑坡,造成3人死亡。同时,其他九个人仍在搜寻中。

对此,棉兰“SAR”办公室负责人托托今日发出声明说道,死者是今天早上8点30分被发现的,目前这三名死者身份不明,已被送往医院。

他说,死者是两名妇女(一成人,一儿童)和一男性儿童。

目前搜救组仍在寻找受害者。

除了来自帕拉帕特SAR哨所救援人员的人员外,我们还从其他县调集人员,保证最大程度地扩大搜索范围。

据安塔拉报道,当地两户居民共9人,两名当地工人和一名中国籍工人失踪。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IndonesiaDaily

即时更新,为您报道最新的印尼资讯,看印尼尽在每日印尼indonesia-daily.com。

为您推荐

印尼一小学女童深夜竟狂捅生母二十刀

北苏门答腊棉兰近日发生一起悲剧,一名年仅12岁的小学女生竟狂捅20刀残忍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当时42岁的受害者正和自己两个女儿在一楼睡觉,而其丈夫则在二楼休息,突然听到楼下传来大女儿的惨叫,父亲下楼发现妻子已经倒在血泊当中。 警方调查发现死者背部和手部有着多达20处刀伤,之后将其就读小学6年级、年仅12岁的家中幼女确定为凶手。印尼儿童保护委员会(KPAI)委员表示,该女童的极端行为源于长期累积的未消解情绪。经深入追踪与辅导发现,其动机并非一时冲动,而是为替常遭母亲怒火对待的父亲和姐姐抱不平。据称父母两人怀疑因父亲外遇问题正在闹离婚,两人已经分居长达五年。她认为女童其实是在保护父亲和哥哥,因为她对母亲暴躁易怒的性格感到不适。表面开朗的女童因不当教养模式及缺乏社会支持,积压了情绪调节障碍,当认为亲人被母亲“伤害”时,便选择极端方式解决。这起悲剧为家长与全社会敲响警钟,此前雅加达南部曾发生类似案例,凸显儿童心理健康与家庭沟通和谐的重要性,绝不可被忽视。

南苏门答腊中企承建项目遭指控涉嫌多项违规

据当地媒体报道,南苏门答腊省一处由中资企业承建的大型项目引发关注。现场疑有大量中国籍劳工,却无公司标识、未公示项目信息,且被指存在多项违规。村民反映,项目建筑疑似未获建筑许可证(IMB)或建筑批准书(PBG),不清楚项目类型、投资额及对当地的直接效益,未被纳入项目流程,仅能从路边观望。 最突出的是多名中国男子在项目(煤运公路)现场工作,引发非法雇佣外籍劳工的质疑。随后自称该企业对外公关的人士现身,但其“媒体人”身份遭信源反驳,且该人士对采访记者态度傲慢,称“记者都是胡来”。经当地媒体调查,项目疑存在多重违规:无公司标识、工人未佩戴工牌、未登记社保、中国劳工疑似持旅游签证而非工作签证。移民局监管薄弱(通常半年检查一次,旅游签易被滥用)。此外,无公司标识还可能违反《地方税与规费法》及《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法》,公司标识属应缴广告税的户外广告范畴。截至目前该企业未给出官方澄清,当地劳工局、公共工程与住房局及移民局也未回应项目合法性、IMB/PBG及中国劳工身份等问题。民众呼吁地方政府与执法部门尽快介入,防止外资项目沦为违法掩护,避免本地劳工沦为“旁观者”。

中国籍被告走私案二审宣判2年监禁加双倍罚款

北马鲁古高等法院日前就一名中国公民走私应税物品上诉案作出判决,合议庭最终决定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一审判决中,当地地方法院判处其1年6个月监禁。因不服判决,检察官对刑期提出上诉。 高等法院合议庭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明知或理应知道所获取、拥有的应税物品来自犯罪行为,违反《消费税法》以及《税收法规协调法》。 据此合议庭改判被告2年监禁,并处2倍应缴消费税罚金(金额78,432,000盾)。 若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未缴纳罚金,检察官可扣押其财产或收入;若财产不足,罚金将转为6个月拘役。合议庭强调,加重刑罚是为给予违法者震慑效果。被告人的行为损害国家经济,减少了海关、消费税及进口税收入,需通过更重处罚警示潜在走私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