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1岁的中国公民日前被西苏门答腊省法院判处八个月监禁以及5000万罚款(约合23257.66元),原因是他被指控在未持有相关移民及劳工资格文件的情况下在当地水域的船只上工作。按照移民官员的说法,该人士并未包含在该船的船员名单中,而且他仅持有普通访问签证,无法出示在当地的居留许可以及工作许可。
这名中国公民在国内通过中间人的介绍接受了印尼船务公司老板的邀请,在今年4月抵达雅加达并直接上船对该公司的两艘船只的设备说明指示进行翻译整理,同时修理损坏的零配件。日常通过社交软件与船主进行汇报沟通并接受船主支付的报酬。当移民部门进行移民检查时,该人士无法出示外国劳工相关文件以及居留许可,因此被拘留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