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日前宣布,将会对七家违反政府针对食用油的最高零售价规则而导致食用油价格上涨的企业处以一共712.8亿印尼盾(约合3400万元)的罚款,其中商业巨头三林集团旗下子公司被处以金额最高的408.8亿印尼盾(约合1900万元)的罚款。
委员会人士介绍,这七家食用油企业在食用油市场供应出现短缺现象的时候故意降低产量和销量,希望借此来影响政府废除最高零售价的规定,而在这项规定被撤销后食用油的售价竟还高于之前的价格;此前北苏门答腊地区正经历食用油短缺以及售价高昂的问题,政府却发现在三林集团旗下公司的仓库内却储存了多达110万升食用油。
三林集团回应称,这批食用油库存是优先用于当地加工厂制作旗下品牌的油炸方便面食品,余下的食用油在经过加工后将会被分发给周围地区的经销商,公司一直遵循贸易部门的相关法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