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岛转载】据印尼新闻网18日报道,根据最新通过的《税收法规协调法》规定,年营业额不超过五亿印尼盾的印尼中小微企业,以及月收入不超过450万或年收入不超过5400万印尼盾的低收入者将被豁免征税。
根据最新颁布的《税收法规协调法》,诸如小吃摊或流动摊贩等年营业额不超过五亿印尼盾的中小微型企业将被豁免征收所得税,对比之前所有企业都必须缴纳最低0.5%所得税的规定,这项税收优惠将更有利于中小微型企业发展。
同时由于政府这次没有调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意味着月收入不超过450万印尼盾或年收入不超过5400万印尼盾的劳动者将被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