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财政部正式发布全新进出口货物直达转运、接续运输管理条例,以2026年第51号财政部长条例(PMK 51/2026)取代自2019年起实施的旧版规则。该条例由财政部长于2026年7月15日签署,于7月31日正式公布,将在公示满30天后全面生效。本次政策修订旨在优化海关服务流程、强化进出口货运监管,全方位保障国家在跨境货运领域的合法权益,适配当下印尼外贸物流发展需求。本次新规最核心的优化亮点为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提升物流通关效率。针对海关辖区外货物装卸申请,海关负责人审批时限由原先的2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审批效率翻倍。
同时通过海关服务系统提交的货物堆存地点变更申请,明确规定需在3个工作小时内出具审批结果,填补了此前该项业务无明确时限规定的制度空白,极大减少企业通关等待周期。新规新增多项此前未明确的货运机制,进一步拓宽进出口物流运输渠道。在原有公路运输模式基础上,正式新增铁路运输作为进出口货物直达、接续运输的合法模式,丰富跨境物流运输体系。同时专门开通特殊物资绿色通道,针对境内停航、停运船舶及飞机的维修进口零部件,可通过接续运输模式快速办理通关,适配工业运维物资运输需求。
在监管层面,印尼海关推行风险分级选择性查验模式,取消此前所有跨境转运货物强制实物查验的规定,可依托扫描设备完成智能核验,大幅提升通关效率。与此同时,企业合规监管力度显著收紧,货物未按期抵达目的港口、到货货品残缺不全等情况,均会纳入货运企业合规评级考核,直接影响企业后续通关资质。此外新规细化了货运担保的类型与标准,明确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担保、担保机构担保等多种合规担保形式。政策同时保留国际合作弹性,适配印尼已签署的各类国际贸易协定、自贸区及自由港相关规则,兼顾物流便利化与监管规范化,助力印尼外贸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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