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要求印尼限制外资控制的冶炼厂产量,并确保加工产品符合本国矿产配额。该要求载于两国互惠贸易协定中的关税互惠条款,涉及镍、钴、铝土矿、铜、锡及锰等冶炼设施。白宫文件显示,美方强调须防止外资冶炼产能过剩,确保产量与印尼采矿配额匹配,但未说明具体原因。
此外,美国要求外资工业园区及冶炼设施遵守税务、环境、劳工、配额及其他法律要求。双方还计划合作开发关键矿产及稀土元素,涵盖从上游开采到下游加工的完整产业链。
印尼将取消对美国出口工业品的限制,包括关键矿产,并加快基于商业考量的关键矿产下游开发与生产合作。印尼将与美企高效协作发展稀土及关键矿产,保障供应链安全多元,同时为相关企业提供投资确定性,提升产能与运营增长。
针对镍供应过剩,印尼正限制新冶炼厂投资。工业部已收紧对未与矿山整合的独立镍冶炼项目(含火法及湿法冶金)的许可审批。
根据《2015-2035年国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PP No. 14/2015),2025-2035年镍加工目标将从镍生铁、镍铁、镍锍、混合氢氧化物沉淀等二级产品,升级至电解镍、硫酸镍、氯化镍等更高附加值产品。
政府还通过《2025年第28号关于风险导向营商许可管理的政府条例》限制新镍冶炼项目,在OSS系统中要求企业承诺不生产镍中间品(如镍锍、MHP、镍铁、镍生铁)。该规定列于条例附件1.F 3534(非铁基本金属制造业,KBLI 24202),明确采用火法冶金的企业须提交声明,承诺不生产相关中间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