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完成2剂疫苗入境印尼仅需隔离一天

印尼新冠工作组发布了2022年第12号通函,关于新冠疫情期间的海外旅行卫生规程。该通函于周二发布。在通函中指出,外国旅行者(PPLN)的隔离规定是根据疫苗接种状态进行区分的。外国旅行者(PPLN)在过去14天内从外国旅行的印尼公民/外国人。已完成前两针接种或加强针疫苗接种的外国旅行者将接受1天的健康监测。

外国旅行者通过以下入境点进入印尼境内:

飞机场:

 雅加达苏加诺国际机场

东爪哇泗水朱安达国际机场

巴厘岛国际机场

廖内群岛Hang Nadim机场

廖内群岛Raja Haji Fisablillah机场

北苏拉威西Sam Ratulangi机场

西努省Zainuddin Abdul Madjid机场

海港: 

1.巴厘岛丹绒贝诺瓦;

2.廖内群岛巴淡岛;

3.廖内群岛丹戎槟榔;

4.廖内群岛民丹岛;

5.北加里曼丹努努坎。

陆路入口:

1.西加里曼丹省阿鲁克

2.西加里曼丹省Entikong

3.东努省Motaain

外国旅行者进入印尼的要求:

 至少在出发前14天获得新冠疫苗证书(英文书写)。

对于印尼公民:
未接种疫苗的印尼公民抵达印尼后,将在第二次新冠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检疫场所接种疫苗。

对于外国人:
未接种疫苗的外国公民抵达印尼后,将在第二次新冠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检疫场所接种疫苗。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IndonesiaDaily

即时更新,为您报道最新的印尼资讯,看印尼尽在每日印尼indonesia-daily.com。

为您推荐

印尼财政部出台新规强化2026年纳税人合规监管

财政部长日前通过《2025年第111号财政部长条例》,推出纳税人合规监管新规,该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新规明确,税务总局的监管范围涵盖已登记纳税人、未登记纳税人及区域监管三大类,监管税种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奢侈品销售税、印花税、不动产税、销售税、碳税及税务总局主管的其他税种,监管工作可由税务总局委托各地税务服务机构执行。 针对已登记纳税人,监管内容包括经营场所报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报备、不动产税征税对象登记、税务申报、税款缴纳、代扣代缴、账簿记录等税务事项。 针对未登记纳税人,监管重点为税务登记或激活居民身份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场所报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报备、不动产税征税对象登记、税款缴纳、代扣代缴及税务申报等。区域监管则聚焦辖区内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及身份识别工作。 税务总局的监管手段包括要求纳税人解释数据信息、开展约谈、通知纳税人线上或线下到场配合、实地核查、发布提醒、作出警告、调取转让定价判定文件、收集区域经济数据、出具监管文书等。 若经监管发现纳税人未依法履行税务义务,税务总局可采取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办理不动产税登记、变更纳税人状态、限制或冻结部分公共服务、启动税务稽查等措施。 执行监管任务的税务专员,必须出示员工身份证明及监管指令,并向纳税人说明监管相关事宜。

印尼某医院员工在太平间的不雅视频被曝光

一段中爪哇医院员工的不雅视频日前在社交媒体上传播,涉事人员为当地一所公立医院的两名员工,且事件发生在该医院内部。尽管视频记录的是2020年的旧事件,但近期才突然在网络上发酵。该院院长就此事件作出澄清,证实视频中的涉事人员确为医院员工,强调这是一桩时隔多年才重新浮出水面的旧案。 经内部核查,这段监控录像是在2020年10月前拍摄的,拍摄时间远早于他担任院长的任期。他同时确认了视频的具体拍摄地点,指出事件发生在医院后勤部门的一间房间内,该房间紧邻太平间。即便事件已过去多年,院方仍秉持专业态度迅速采取行动,已对两名涉事员工作出停职处理,以便推进后续调查工作。目前院方正在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并对相关证人展开问询。他表示院方将出具正式调查报告,作为向县长及县监察局汇报的依据。他直言对该事件深表遗憾,认为此举不仅干扰了医院的正常诊疗服务、损害了医院声誉,更违背了公共场所的行为准则,与库杜斯县作为**“圣徒之城”的形象严重不符**,背离了东方道德与礼仪规范。他同时明确,院方将依据现行人事管理条例,对两名涉事员工处以相应处分,处分等级分为警告、记过直至开除。

印尼10号起对棉纺织品加征保障措施关税

印尼将于2026年初对部分进口棉纺织产品征收保障措施关税(BMTP),以此限制大量涌入印尼市场的外国纺织品。 该政策被纳入财政部长于2025年12月31日签署的《2025年第98号财政部长条例》,条例自颁布10日后即1月10日起正式生效。 保障措施关税的征收目的,是弥补印尼本土产业因进口激增遭受的严重损失,或防范相关产业面临的严重损害风险,助力本土产业完成必要调整。 根据条例第4条规定,该关税为普通进口关税或基于国际协定优惠关税的附加税种。 此次关税征收对象为所有国家的进口棉纺织产品,但122个特定国家的同类产品除外。 条例第6条要求,享受豁免的进口商需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使用优惠原产地证明的进口商,必须符合国际贸易协定规定的原产地规则,包括货物原产地标准、运输标准及程序性要求。 同时持非优惠原产地证明的进口商,则需接受相关法规规定的审查。 条例第7条指出,若享受豁免的进口棉纺织产品未满足上述要求,仍需补缴保障措施关税。 此次征税涵盖16个税则号列的棉纺织产品,税率分三阶段执行:政策生效后首年,每米税率为3000-3300盾;次年降至2800-3100盾/米;第三年为2600-2900盾/米。
返回顶部